华晟(广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市教育局城职院北校区雨污分流及围墙改造维修维护经费”项目定点议价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市教育局城职院北校区雨污分流及围墙改造维修维护经费”项目定点议价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HS202207CZ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564554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24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863833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晟(广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020-85645549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67号兴怡物业B栋五楼501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HS202207CZ06
2.项目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市教育局城职院北校区雨污分流及围墙改造维修维护经费”项目定点议价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
3.采购方式:综合评选
4.预算金额:2,439,104.37元
5.最高限价:¥2,439,104.37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市教育局城职院北校区雨污分流及围墙改造维修维护经费”项目 |
一项 |
详见第二部分 |
(1)采购项目内容、服务要求详见综合评选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7.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或《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或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 》(财库〔2022〕3号)执行)。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遣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必须是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定点集市中定点供应商库内修缮工程类的供应商,服务区域包含广州(需提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查询截图证明,查询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
(7)已购买综合评选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08日至 2022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67号兴怡物业B栋五楼501(B栋东边4号客梯直上5楼)
3.方式:线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4.售价:300元
1.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67号兴怡物业B栋五楼501(开标室1)
1.时间: 2022年07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67号兴怡物业B栋五楼501(开标室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9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说明:
(1)网上获取方式:供应商可通过登陆华晟(广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官网(www.gdhsbc.com)下载文件售卖/领购登记表,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售卖/领购登记表》盖章后发送至邮箱3447419673@qq.com,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2)现场获取方式:供应商可通过登陆华晟(广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官网(www.gdhsbc.com)下载文件售卖/领购登记表(或通过现场获取),进行信息填写,打印《采购文件售卖/领购登记表》盖章后,到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67号兴怡物业B栋五楼501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1份。
(4)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马女士/肖先生,020-85645549。
(5)供应商应当在参与采购活动前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且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交纳投标保证金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15时00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华晟(广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广州龙洞支行,银行帐号:9550880214292200127。
3.供应商应当在参与采购活动前详细研究了综合评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且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 号)等。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标准为:建筑业。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43.910437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