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年度市高技智能网联汽车实训平台研发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67号兴怡物业A栋二楼205室华晟(广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202105JG08
项目名称:2021年度市高技智能网联汽车实训平台研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包组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服务时间 |
1 |
子包1:智能网联汽车实训平台研发器材采购 |
智能网联汽车实训平台研发器材采购,具体包括:线控底盘、车辆外壳、前视摄像头、组合定位单元、16线激光雷达、自动驾驶控制器、固态激光雷达、自动驾驶软件、源代码开发套件等。 |
1批 |
50万元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完毕,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 |
2 |
子包2:智能网联汽车实训平台研发技术服务 |
智能网联汽车实训平台研发技术服务,具体包括:车辆底盘适配开发、支架设计、智能网联车安装、视觉处理开发、激光雷达算法开发、融合定位算法开发、高精地图架构及制图软件开发、决策规划算法开发等。 |
1项 |
20万元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天内完成智能网联汽车实训平台技术研发。 |
(1)采购项目内容、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各子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合同履行期限:子包1: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完毕,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子包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天内完成智能网联汽车实训平台技术研发。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参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关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守法经营声明书》】。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 号)等。
(4)已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7日 至 2021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67号兴怡物业A栋二楼205室华晟(广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方式:线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67号兴怡物业A栋二楼206室(开标室1)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67号兴怡物业A栋二楼206室(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网上获取方式:供应商可通过登陆华晟(广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官网(www.gdhsbc.com)下载文件售卖/领购登记表,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售卖/领购登记表》盖章后发送至邮箱87700525@qq.com,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获取方式:供应商可通过登陆华晟(广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官网(www.gdhsbc.com)下载文件售卖/领购登记表(或通过现场获取),进行信息填写,打印《采购文件售卖/领购登记表》盖章后,到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67号兴怡物业A栋二楼205室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3.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黄女士/肖先生,020-85645549。
2.交纳磋商保证金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6月28日14时30 分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子包1:7500.00元;子包2:3000元。
(3)磋商保证金收款人:华晟(广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广州龙洞支行,银行帐号:9550880214292200127。
3.供应商应当在参与采购活动前详细研究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且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技师学院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68号
联系方式:020- 862544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晟(广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67号兴怡物业A栋二楼
联系方式:020-856455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0-85645549